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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活捉了十只小熊

 

活捉了十只小熊福列斯特兄弟的毒药在一个礼拜内就毒死了三十只狼。只有一、两打左右机警的狼避开了毒饵。贝尼同意用陷阱和枪这两种合法手段去协助消灭它们。这一群狼闯荡的范围很广,却从来不曾在同一个地点重复杀死家畜两次。有一夜它们侵入了福列斯特家的畜栏。小牛们哞哞惊叫,福列斯特兄弟顿时冲了出来。他们发现母牛们在抵抗狼群的侵袭。它们围成一个圈子,把那些小牛藏在中心,把角放低了抵御着。一只小牛的咽喉被撕裂了,死于非命。还有两只被齐屁股咬去了尾巴。福列斯特兄弟打死了这一群中的六只狼。第二天,他们又下了毒饵,可是狼群并没有回来。他们自家的两只猎狗却找到毒饵吃了下去。惨遭横死。福列斯特兄弟们只得欣然同意,用比较缓和的办法,去追猎残存的狼。一天黄昏,勃克跑来请贝尼参加他们第二天破晓时分的狩猎。就在福列斯特岛地西面的一个水潭边,他们曾听到那群狼在那儿嗥叫。在洪水后面接踵而来的是长期的干旱,高处的水都干涸了。沼泽、洼地、池塘和溪涧都恢复了往常的水量。残存的猎物,可想而知,都纷纷到那些著名的水潭边去饮水。狼群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常常在那儿出没。因此,这一次狩猎可以一举两得。运气好时,非但可以杀死残存的狼,而且可以轻而易举地猎获其它野兽。兽瘟似乎已经过去了。鹿肉和熊肉又恢复了它们的诱惑力。贝尼很感激地接受了他们的邀请。福列斯特家人手多,不论是什么样的狩猎根本不需要外来的力量。这正是由于他们的慷慨,才派遣勃克到巴克斯特岛地来。裘弟明白这一点。但他更明白另一点:他爸爸关于猎物种种行径的知识总是很受欢迎的。贝尼说:“在这儿宿夜吧,勃克,我们破晓时就出发。”“不,要是我在睡觉前不回家,他们会以为不打猎而不作准备了。”于是双方同意,在破晓前一个钟头左右,贝尼到那大路和上他们家去的小路的交叉点上去等他们。裘弟拉着他爸爸的衣袖。贝尼说:“我能不能将我的孩子和狗带去?”“狗,我们是欢迎的,因为奈尔和毕昆都已毒死了。我们没有想到你的孩子,不过,只要你能告诉他不要扰乱打猎”“我会叮嘱他的。”勃克骑马走了。贝尼准备好弹药,又把枪上了油。巴克斯特全家很早就上了床。正当裘弟睡得最香的时候,他觉得贝尼俯身摇醒了他。天还没有亮。他们起身一向很早,但往常早起时,东方至少有一线微光;这次起来,外面的天色却像柏油般黑。树上的枝叶,仍被夜风吹得沙沙作响。除此以外,再也没有别的声音了。一霎时,他不禁对昨晚的急切心情感到后悔;接着,他想到即将来临的狩猎,兴奋的情绪顿时使他感到通体温暖,他终于在寒冷的空气中从床上一跃而起。在他穿衬衣和裤子时,他的光脚就在那温暖而又柔软的鹿皮毯上滑来滑去。他匆匆赶到厨房里。炉灶中的火在哗剥爆响。他妈妈正把一盘面饼放进荷兰灶里去烘。她在她那法兰绒长睡衣外面,披上了贝尼那件旧的出猎外衣。她的灰白头发编成两条长辫,垂在肩上。他跑到她身边唤她,将鼻子直擦到她那穿着法兰绒衣服的胸怀里去。他觉得她又庞大、又暖和、又柔软,于是他把双手插到她背后外衣和睡衣中间去取暖。她忍受一会儿,然后推开了他。“我从来不曾碰到过一位有这种娃娃行径的猎人,”她说。“如果早餐迟了,你们的约会也会延误的。”她的口气是友善的。裘弟帮她切熏肉片。她把它们用热水烫过后,在面浆中浸一下,接着放进长柄煎锅,把它们甩油炸成棕黄色。裘弟并不觉得饿,可是那炒栗子般的香味实在诱人。小旗从卧室里跑出来,也用鼻子唤着。巴克斯特妈妈说:“趁你还没有忘记,先把小鹿喂饱了,拴到棚屋里去。你们走了,我可不能受它的罪。”他把小旗领到外面。小鹿很灵活,很快地躲闪开去。他跟在它后面追,费了好大周折,才在黑暗中捉住它。他先把它拴住,然后喂它玉米糊和水。他说:“你要乖乖的待在这儿。我回来就告诉你打狼的故事。”小旗在他身后呦呦叫唤。如果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打猎,他宁愿和它一起留在家里。但是贝尼说过,他们是去消灭丛莽中最后一群狼;而裘弟自己这一生中也许再也碰不到这种机会了。当他来到屋里,贝尼已经挤完牛奶回来了。由于挤奶时间过早,奶汁不多。早餐已准备好,他们急急忙忙地吃了起来。巴克斯特妈妈不吃东西,忙碌地为他们装点心。贝尼坚持说,他们会回来用午餐的。她说:“这种话你以前也说过,但结果总是捱到天黑以后,饿得肚子发痛才回家。”裘弟说:“妈,你真好。”“啊,当然罗。当有吃的时候,我总是好的。”“是啊,我很愿意你把食物搞得很好,对别的事小气些也不要紧。”“哦,我是小气的,真的吗?”“那只限于极少、极少的几件事,”他安慰着她。贝尼在厩舍里时,已经给凯撒备好了鞍子。现在那匹拴在门边的老马正在蹬着蹄子。它跟狗一样,也知道打猎。狗儿们早已摇着尾巴跑了过来,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一大盘掺上粗燕麦粉的肉汤,接着就跟在他们后面。贝尼将一捆绳子和几条鞍袋放到凯撒背上,然后翻身上马,把裘弟拉上去坐在他背后。巴克斯特妈妈把枪递给他们。贝尼对裘弟说:“当心点,你怎么把枪东晃西荡的?如果把你爸打死了,以后你可真的要靠打猎过活了!”天似乎真的就要破晓了。马蹄沉重地践踏着沙地。大路发出阵阵回响,不断地向他们后边闪去。同时又无声无息地在他们前面伸展。多奇怪呀,裘弟想,大多数动物都在晚上出来活动,太阳一露头它们就睡觉,可是晚上反而比白天安静。现在只有一只猫头鹰在叫唤,然而当它的叫声一停,他们就好象进入一种黑暗而又空虚的境界。交谈自然是用耳语。空气是寒冷的。他在兴奋中忘记穿上他那件破旧的短外套。他紧紧地偎着他爸爸的背。“孩子,你没有穿外套吧。把我的给你好吗?”他很想要,可是拒绝了。“我不冷,”他说。因为贝尼的背脊比他的还要瘦,没有穿外套是他自己的过失。“你想我们会迟到吗,爸?”“我想不会,也许等我们赶到那边,天还拖延着不亮哩。”他们比福列斯特兄弟到得早。裘弟溜下马背,和列泼一起嬉耍,一面借此取暖,一面借此消遣。因为等人是最难受的事情。他开始担心福列斯特兄弟可能已经错过了他们。接着一阵得得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福列斯特兄弟已经赶到。六兄弟全来了。他们对巴克斯特父子略微说了几句欢迎的话。从西南方吹来的微风,对猎人很有利。如果他们不偶然碰上那只放哨警戒的狼,那就可以乘狼群不备发动突袭。当然最好是远射。勃克和贝尼并辔领头跑去。其余的人鱼贯地跟着前进。一片不像是晨曦的灰色东西,蠕动着穿过了树林。在破晓和日出之间有一段间歇。那是一种虚幻的境界。裘弟觉得他自己仿佛是在日夜之间的梦中行动,直到太阳出来,他才能真正清醒过来。早晨将是多雾的。那灰色的东西在雾里经久不散,好像不甘心消退。两者互相融合,共同联合起来抵抗着那要把它们撕成碎块的阳光。一行人马出了丛莽。进人一片开阔的有好几个栎树岛地的草原。一个猎物常去的水潭横在远处。这是一个清澈的深潭,潭水中大概含有一些什么成分,很合野兽的口味。潭的两面有沼泽地保护着,可以察觉迫近的危险,另外两面则是可供它们迅速退却的丛林。即使狼群正在过来,它们现在也还没有到达这儿。勃克、雷姆和贝尼下了马,将狗拴在树上。一条黄丝带似的熹微晨光,低低地横在东方。秋雾悬浮在上面。地面上的东西,只有在几尺以内才能察觉它的形状。起先,那水潭周围似乎是荒凉无物的;接着,这儿那儿地绕着它周围,显露出物体的轮廓,它们好像是雾气凝成的,而且依旧显得又灰暗又稀薄。稍远处,一只公鹿的杈角在空中显现。雷姆本能地举起枪,接着又放下来。在目前,狼比鹿更重要。密尔惠尔喃喃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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