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r5-4
看向不见日月,「但你动了我的nv人,我就得管。」
说着,我搓搓手掌,确认自己还有力气,至少可以把不见日月这家伙给击晕过去,以便救人。
但忙着这一大串事情,我才意会到这一整段拚搏之中,好像y生生有个家伙消失在这整片场景里了?
我皱眉。
循着草堆望去──边孚那小子呢?
算了,身为一只纯天然蝙蝠,他的胆量大概也就bj大一点,我刚刚跟傅安培打的惊天动地又杀声震天,他老兄大概吓得p滚尿流结果尿遁了吧?
我先处理好不见日月,并把李晓彤这些人给救走,之後再去找边孚那个浑小子好了。
我正想,还在想……
没想到下一秒,不见日月开口,似乎对我说了些什麽,但我听不清楚。
「……王子。」我只听得见他唤我,但他後头说的那一长串是什麽,啊?是什麽?
我完全听不见。
一阵强烈的晕眩袭来,伴随着清晰的刺痛感一起,瞬间征服了我。
原因?
我本能抬头望,迎面而来的金h灿烂……
等等,那刺眼的yan光是怎麽回事,还有跟着猛烈而来的痛觉。
我的皮肤、皮肤……
眼睁睁的看着我的皮肤开始冒烟,甚至散发出烧焦的气息,我突然意会到,因我刚刚耗尽了近乎全身力气跟傅安培扭打,导致我的身t过於虚弱,无法再承受yan光对我耗损的这个可怕事实。
但四下根本没有遮蔽之物,而我眼前又全是敌人,身t也没力气,压根没有办法救得了自己。
还有,也救不了……李晓彤?
快要倒下前,我望着躺在地上的她,望着她脖子露出来的那滴血,是第一次,我看到血的时候,想起的不是慾望,不是t1an嘴唇,而是一gu担忧,担忧这滴血会带走一个人生命的痛苦。
我不想再看到任何我在乎的人在我面前si了。
不想──
不想如两百多年前,看到我母亲在我面前si亡一样。
那场火灾,那场我母亲为了保护我而si亡的火灾,那让我憎恨光之刑的真正原因。
但我尽管不想,我也没有力气抵抗这一切了。
再还能想得了任何事情以前,我在皮肤被烧穿的刺痛之中,彻彻底底的倒了下去。
我叫古哲聪,x1血鬼鬼族王子,德古拉公爵後代,古思公爵之子,现年四百四十三岁,没有通过光之刑,在继承王位之前就si於人类世界。
但我很ai我的父亲、我过世的母亲。
还有,我最近ai上了一个人类nv人,个x很泼辣、剽悍,做事很冲动,脑子很热血,但其实很善良也很重情义的一个人类nv人。
她叫李晓彤。
是个很美的nv人。
不只是外貌,心也是,都很美,就算她老是搧我巴掌,也是搧的很动人的美。
而我si前最後的愿望……
就是希望她可以逃过一劫,好好的,继续活下去。
伟大的x1血鬼之神啊,身为您的子民,我诚恳的拜托您。
一切都拜托您了!
思绪逐渐模糊,伴随着一身疼痛,我坠入不可知的思绪黑洞之中,再也无法细想下去。
6-1
我做了一个梦,在我前往天堂以前。
三百多年前的一个梦。
那天天气很好,yan光很大,由於白日正常来说正是x1血鬼的睡眠时间,所以那一整天我都睡得很香甜。
直到入夜时分,我才从睡梦里悠悠转醒。
「王子,等等要去学校了。」见我从棺木中坐起,年轻三百多岁的古安先生眼神明亮,他递给刚我一杯热血甜n茶。
那是我年少的时候特别喜欢的一种茶类,喝下去可以喝到柑橘的香甜,浓浓的n味,当然,还有浓厚的血味。
我年少的时候很嗜血,而这部分,我相信大部分的血族族人都是如此。
谁没年轻过嘛,血气方刚的,很正常。
睡了太久我饿得很,所以那茶我便喝的也很快,还差点呛到。
「王子王子──」边孚──那时还是蝙蝠247号的牠飞身进来,一双血眼满是兴奋,因为今天x1血鬼学校里有个非常bang的活动。
我们两个都期待很久了。
烟火秀。
大量的烟火即将运进学校,而举办这次烟火派对的是我们学校校长德古拉约莫太太,她是个外国人,也是德古拉公爵的纯种血脉,是非常罕见的强大x1血鬼,据说已经活了将近两千岁了。
我和蝙蝠247号约好一起去看烟火,一想到这件事情我就非常期待,於是杯子里剩下的n茶也懒得喝尽,随手一抛我就变成了蝙蝠,振翅飞入空中,打算跟蝙蝠247号一起飞去学校看烟火。
我那天就是太兴奋了,才会连书包都忘记带就跑去学校。
而这件事情──我母亲,也就是公爵太太,是b我还早一步才发现到。
相对於我父亲,我母亲是个温柔婉约的nv人,身为混种x1血鬼的她,有着一头漂亮的n油金发,和一双跟人类一样澄澈的眼睛……对,我母亲的母亲,也就是我nn,是个人类,少数嫁入x1血鬼族的人类。
我母亲讲话十分温柔,跟我父亲完全不是同个路线,那个时候我的父亲也b较开朗,他或许依然常常不苟言笑,但他对我母亲不是,他跟我母亲说话的时候,冷峻的眼里常常走过一丝柔情。
总之他们两人非常般配,而我父亲因为有我母亲的存在,对於我多种看起来不像继承人的特质也就不闻不问,b如不够勇猛、说话声音不够有力、身材过於瘦弱等等,他都毫不在乎。
因为我母亲总是跟他说:「亲ai的,每个孩子都有每个孩子自己的样子,他跟你不一样,不代表他以後不会是个好国王。」
我父亲是相信她的,事实上,我父亲总是相信她。
如果那天我有记得带书包就好了……,又或者,如果我母亲没有发现,发现我忘记带书包就好了。
书包这种东西根本不重要,因为没带书包去走廊上罚站这种事情,我也毫不在乎。
真的。
但我母亲偏偏就是发现了。
那时刚进教室的我,才恰好发现自己没带书包而已,又发现傅安培这个白痴在我桌上涂了一大片巧克力n油,害得我桌上一桌子都是蚂蚁,恶心得紧,再加上我当天只想等着去看中堂时段的烟火秀,我根本无心上课。
於是趁着老师还没来,我就跟蝙蝠247号一人一蝙交换了个神se,决定乾脆跷掉今天的头几节课,先去顶楼看看烟火长什麽样子。
那又是我犯的另一个错误。
虽然是当天深夜就要施放的烟火,但因为人类烟火师耽误了行程,没有准时赶到,所以那天烟火本来已打算要延期,而跷了课的我跟蝙蝠247号,自然不知道这件事。
事实上,那时我们两个已经偷偷躲进装载烟火的仓库里。
我们就在那里等着放烟火,等着等着,等到睡着,等到夜黑星稀,等到整个学校的人都在找我们,我们也浑然不决。
那天的空气特别乾燥。
烟火这种东西经不起一点火星,早年的烟火没有完整的保护器具更是,粗糙的很,而我和蝙蝠247号两个p孩,对这种安全知识更是